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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试卷命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02        阅读量:

理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试卷命题管理办法

(2019年4月修订)

根据《湖南工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字[2017]62号),加强课程考核管理,规范本科生课程考核试卷的命题。经过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理学院承担全校各专业的本科生课程考核进一步规范命题,加强监控监督,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规定如下:

1、各教研室主任要做好学期课程考核命题的整体规划,按课程所属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于每学期第10周星期五之前把课程考核命题情况表(见附表1)报至教学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执行命题。命题教师于每学期第15周星期五之前将试卷交教研室主任审核,由教研室主任统一交教务秘书处。

2、教研室要组织相关的任课老师和命题老师对考核内容、考核题型、考核题目组织研讨,确保考核命题科学合理,命题老师要负责考核试卷的保密。

3、命题老师要负责撰写A、B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不能出现命题错误,A、B试卷重复率、与上一年级该课程的试卷重复率和同一门课程的二本、三本试卷重复率都不能超过30%。考试课程的笔试考核时间为120分钟,考查课程的笔试考核时间为100分钟,考核题量应与时间吻合,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为宜,做到考核内容重点突出,试题分值分布合理。

4、教研室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科学合理规划安排课程考核试卷套数,原则上课时、大纲和教材相同的课程应使用同一套试卷。集中考核课程统一安排到每学期期末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查课程、全开卷和半开卷形式的考核课程由学院统一组织考核。由学院组织的考核课程的考核安排必须于第14周前到教务秘书处提前报备和协调。

5、《大学物理》、《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全校统考数学、物理类基础课程试卷的审核由教研室主任初审、联系院领导终审。专业课程试卷的审核由教研室主任负责。

6、试卷命题工作量根据《理学院年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进行核算。

7、此管理办法适用于二本和三本学生的课程考核,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理学院

2019年4月2日

附表1:

理学院2018-2019学年第2学期

(考查/考试课程)试卷命题统计表

教研室名称: 教研室主任签名: 学院审核: 年月日

序号

专业班级

课程名称

命题教师

考查/考试

公共课/专业课

期末卷/重修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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