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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7        阅读量: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做好2024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做通知如下。

一、科研工作量统计范围

1、本年度统计范围包括:项目立项与实施、成果转化、标准专利、学术著作、学术论文、艺术创作、学术会议、成果奖励等。

2、统计成果的时段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

3、各项成果统计内涵、级别划分及工作量计算依据《湖南工程学院科研教研教改工作量计算办法》(校办字〔2023〕29号)文件中科研部分规定执行。

二、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一)工作程序

1、科研工作量采用科研平台系统申报(访问地址:http://kygl.hnie.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也可以通过“内网门户”-“我的应用”-进入“科研管理系统”)。个人登录,准确、全面录入成果,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务必一并上传至系统,佐证材料纸质版留存各单位备核。各项成果必须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写,每项成果都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未提供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充分的不予计算。

2、各二级学院(中心、部)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负责统计、核算本单位人员科研工作量,按时间节点要求将核定结果、佐证材料上报科研管理部门的“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审核。“科研工作量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科研管理部门。

3、科研管理部门对各学院上报的科研工作量进行复核。复核后的科研工作量统计结果经各二级学院确认无误后,打印纸质文档,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科研管理部门存档,数据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再修改。

(二)具体要求

1、科研工作量填报、审核涉及到广大教师的个人利益和年终考核,请广大教师、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填报和审核工作,保证统计工作的准确、全面、真实。

2、需要同时在“科研管理系统”和“科研工作量统计表”中填写科研工作量。

3、佐证材料内容:

(1)纵向项目提供立项文件首页及项目所在页;横向课题和成果转化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经费页等必要信息);

(2)成果奖励和授权专利提供证书,标准提供封面,目录,前言和封底页;

(3)学术著作提供封面,目录和封底页;

(4)学术论文提供论文全文,论文等级(分区证明,收录或检索证明等);

(5)艺术创作提供创作封面、目录、全文等必要信息;

(6)学术会议提供会议手册和现场活动照片。

5、科研工作量填报必须按照按要求填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按要求上报的,原则上在下一年度不予计算。并且根据科研管理系统设定的规则,超出统计时间节点也难以统计到。

6、教研教改项目、指导学生获奖等归口不属于科研管理部门统计的工作量请勿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三、时间安排

个人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请各二级学院在2024年12月5日之前完成审核并提交。

科研管理系统同时访问的容量有限,请各位老师尽早填写。不能及时填写造成工作量漏记由本人负责。

联系人及电话:

社科:章芳 何 舟58688513、58683910

自科:黄盈盈彭钰程58683909

科研管理处邮箱:hngcxykjc@yeah.net

附件1:2024年科研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2:2024年各学院(中心、部)科研工作量统计对接人名单

附件3:2024年科研论文工作量统计相关要求

科研管理处

2024年11月6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58683584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福星东路88号

邮编:4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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